我搬到和室友合住的屋子裡。房東和她的丈夫是兩個室友。我的存儲空間一直存在問題。今天她正在打掃衛生,她打算扔掉(或至少搬走)我工作所需的東西。我為時已晚,抓住了他們,我問她在哪裡可以保留它們。她說“在你的房間裡”,我回答“沒有空間”,這是事實。她回答“您只租一個房間”,我回答“我以為我們共享公共空間?”沒錯她回答“不”,我回答“那不是我的理解”,從那時起,談話變得毫無意義。
合同中沒有關於共享空間的任何規定,儘管我認為與室友一起生活時很明顯,共享空間應被平均共享。
她還使用我的浴室進行存儲和我問她是否可以卸妝,這樣我就可以把牙刷,剃須刀等留在房間裡,然後她又說“不”。
我認為對於上下文而言,有兩點非常重要:女房東已經夠大了,可以成為我的母親(實際上是年齡更大)。
女房東的丈夫最近被診斷出患有嚴重/絕症。可以理解,她承受著很大的壓力。我不想在此添加更多細節,但我認為她承受著很大的壓力,一直在忽略某些問題(例如,她的狗也不會停止吠叫,儘管我抱怨過,即使她在在我同一房間裡,她什麼也沒讓他們停止吠叫。
對我來說,如果我看到一個共享區域有可用空間(沒有人說過否則),我可以使用它。例如,我想在有空位的地下室裡放一箱冬裝。但是,恐怕有人會把它搬出去或扔掉,如果我嘗試問是否要放在那裡,她會說“不”。
TL; DR也是房東的室友,基本上是在告訴我,除了一些物品外,我無法使用共享空間。
更新:首先,我要感謝大家的投入。其次,這不是法律問題,因為我不考慮向法院提出解決方案(恕我直言,通常情況下,律師是唯一可以勝訴的方面)。關於租賃,這是政府發布的標準租賃協議,其中沒有共享區域的任何細節。給出的地址用於整個套房(不是房間號或類似名稱)。但是,在租約的頂部將其寫為“房間租用”。我的理解是房間是私人的,其他區域是平等的。這是基於我支付的租金價格,以及在觀看過程中看到的是共享區域這一事實。但是我必須再次強調,在法庭介入之前,應該始終使用人際交往能力。
我不希望這成為爭論,但就我所在地區而言,這很普遍:與室友一起生活時,公用空間(包括廚房,浴室和洗衣房等)的均等份額。我曾在5種不同的室友環境中生活過,而且情況一直如此(而且我查看過的所有其他未搬入的其他房屋也一直都是這種情況)。
最終編輯:我不希望這變成一場法律辯論,這就是為什麼我不再回應其他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