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龐大的國際雇主支持員工在我們當地社區志願服務,甚至允許我們在此類項目上花費一定的工作時間。我的本地辦公室大約有十幾個人,最近正在談論要做一個小組的事情,有人提議組織一個項目。 (那是在我休假時發生的,所以我不知道談話的細節,但是我參與了總體構想。)除幫助當地社區外,小組項目也是一個機會作為一個團隊,無法一起工作的有價值的東西。我認為這樣做對團隊建設有好處。
這是問題所在:與該人聯繫的特定組織對我來說是有問題的,因為他們的工作與我無法支持的宗教使命緊密相關。他們的宗教目標是宣傳,座右銘,與客戶的互動等方面的前沿和中心地位-將(名稱)的光芒帶給世界。我很高興做他們建議的類型工作,而且我總是很高興聽到宗教團體通過做飯來滿足他們的信仰,例如為飢餓的人做飯-但我做不到成為促進宗教信仰的項目的一部分,他們的工作表現得很明顯。以這種方式參與違反了 my 宗教。 (請相信我,我並沒有提出任何宗教爭論。)我確信我的任何同事都沒有發生這種可能性。
當我不在時,該項目已經足夠了,我會感到尷尬地說:“嗯,我們可以做點其他事情嗎?”因為我們是一個小組,所以如果我不參加,它將脫穎而出。我也不想在忙碌上撒謊。我不喜歡說謊,這也很明顯,因為它是工作時間的項目,而不是晚上或週末。如果我組織一個不同的項目(我寧願不做,但是在必要時可以做),那麼我擔心我在on腳(或至少浪費了時間)已經進行了這些查詢的同事。如果我告訴同事我為什麼不舒服,那我就有在工作場所進行不舒服談話的風險。我還想避免給人一種我不在乎幫助本地社區的印象-我願意,但是不喜歡這樣。
該如何以及與誰一起提出?除了一位經理(不是我的經理;我的遠程經理)以外,我們都是同行。我們彼此相處融洽,彼此相愛,但我們是同事,而不是親密朋友。他們都從表面上了解我的(少數民族)宗教,但幾乎可以肯定沒有意識到與另一種宗教有關的問題。 (畢竟,大多數人從來沒有理由考慮這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