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SO(合法生活夥伴狀態為 1 sup>)和我在一起已經6年了,並在一年前一起買了房子。他的薪水很高,薪水是我的三倍。我的工資還不錯。
我們買房子時,決定買些貴一點的房子,並根據工資來分攤費用。下降到大約75%和25%。我們將此記錄在我們的合作夥伴協議中,並有錢來自共享帳戶。對於我來說,即使是其中25%的費用也相當可觀,但我會剩下幾百歐元來節省一點錢,買衣服,做運動等,所以我對此感到滿意。
他堅持但是我不同意我為超出抵押/電力支付的費用支付多少(例如城市稅,損壞的設備等),這使我支付的費用超出了我們的約定。這給我造成了經濟上的不適,因此我不得不取消體育課之類的事情。但是,他仍然能夠資助自己的(相當昂貴的)興趣愛好。另一方面,他也決定自掏腰包支付諸如昂貴的花園大修之類的費用。
當我說我認為問50不公平時,他會變得非常防禦。 / 50在某些情況下,只要他認為合適,就如我們的合作夥伴關係文件所述75/25。只要我的帳戶裡有錢,他就會要求錢,不管剩下的是500歐元還是5歐元。
我想解決這個問題,因為我不認為他的論點公平。我無話可說,無法讓他看到我的立場,並且我希望進行適當的討論而不會升級為戰鬥。
在我眼中,我能說些什麼來對付他,不公平的爭論就不會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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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up> Geregistreerd Partnerschap (“註冊合夥”)是荷蘭的法律地位,與婚姻相似,因此可以使您成為財務夥伴。這意味著,如果一個人停止繳稅,無法支付超速罰單等,則另一個人要負責。如果需要,我可以使用他的姓氏。這也意味著您需要設置有關合作夥伴關係的一些決策的文檔。在我們的特定情況下,我們已將所購房屋的所有權以及隨之而來的“房屋成本”設置為75/25%。這意味著,如果我們賣掉房子,到那時他將得到價值的75%。 s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