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朋友希望7年後收回稀有的黑膠唱片
Solomon
2018-04-18 20:52:4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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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七(7)年前,我的一個老朋友克雷格(Craig)遇到了生活和財務問題。我認為他在房屋出售後不得不搬出他的老房子後,正在獲得某種形式的公共援助。我從19歲起就認識他,現在已經40歲了。我是一位新興的DJ /舞蹈音樂製作人,他當時是一個非常有影響力的推動者和流行舞蹈唱片公司的經理。

他有一個非常罕見的原始唱片集,所有DJ和製作人都希望得到他們的支持。唱片收藏達到了神話般的程度。

所以我的朋友告訴我,他必須搬出他的公寓並且無力存放他的唱片,所以我跳槽提供幫助,因為我夢想著成為一名世界一流的DJ和製作人(我現在仍然這樣做),並且多年來取得了良好的進展,一些黑膠唱片的發行大部分出口到了歐洲舞蹈界。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唱片集,我想很容易將超過10,000條記錄和100多個重箱搬到我的臥室裡。

大約2年後,我的女友告訴我,我必須用所有那些箱子做些事情,它們佔用了整個臥室,所以我告訴他要照顧好它們。他想進出箱子將記錄拿出並記錄在我家,但我拒絕了,因為這會破壞我的生活並不斷下去。我們達成了一項協議,如果我能獲得他們的所有權,他可以不時記錄下來並記錄下來。我買了一些大唱片架子以作更永久的存儲,因為我覺得它們現在是我的了。

現在,在7年後,他聯繫我說他要回這些記錄,即使我已經將它們存儲了這麼長時間並花了很多錢這樣做。多年來,他從未說過要迴唱片。他只提到了館藏中的某些記錄的價值如何增加。現在他說他想來我家,親自整理所有東西,以及搬家過程中我可能得到的任何東西,例如壁畫,藝術品,書桌等。

***想添加他的東西決定給我記錄的決定並沒有很快或被迫執行,我的女朋友和房東開始抱怨我在臥室裡放了100多個箱子很久,所以我不得不做些什麼。他想訪問可能存在於100多個盒子中的任何一個的記錄,進出它們的過程很混亂,因為這些盒子不再坐得整整齊齊,看起來像是一團糟。他可以訪問所有記錄的唯一方法是將它們整齊地放在記錄架上,但是我告訴他,只有當它們是我的時,我才會這樣做,因為我不想在我家中擺放一些不是我的。他有權利接受他們,我一點兒也不趕他。我清楚地記得他是在講一個故事,說他的密友收集記錄的朋友對他說,他應該給我這些記錄,我覺得哇,很酷,他可以和我分享,也許他會把它們給我,我不確定,他們告訴了我我可以拿走他們的記錄,他將過來跟我一起準備好他們,他告訴我要照顧他們。我不確定他是否會把它們交給我是因為他之前問過我是否可以和我住在一起,但是我說不,我認為那不是一個好主意,所以我想也許他因此對我不滿意。

我怎麼能要求他遵守他的協議,在不引起大吵大鬧的情況下不取回他這麼多年前給我的禮物?

**我們達成了一項協議,如果我可以擁有它們,他可以不時來記錄下來並記錄下來**。
@Link0352從來沒有寫過任何東西,我希望那是什麼,只有一段錄像帶他說是時候讓他把唱片交給我了,如果他發生了什麼事,他希望人們知道他把它交給了我。不知道那是否值得,但在紙面上什麼也沒有。但是我相信它是很好理解的。
您的其他信息聽起來像是擱置項目(即使它在您家中)也正是他的想法,並且他協調了這個想法?
@Solomon對您來說,保持友誼或黑膠唱片對您而言更重要嗎?我認為這改變了您應該採取的方法。
涉及攝像機的極其相似的情況:https://interpersonal.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420/how-do-i-clarify-that-the-gift-someone-gave-me-is-mine-when-they-are -詢問-關於該問題的答案可能與您的情況有關。
七 答案:
Astralbee
2018-04-19 13:46: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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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首先嘗試從您朋友的角度看。幫助”

您達成的原始協議不是,因此您無法承擔記錄的所有權。您願意協助他保存他們的記錄,並且毫無疑問地做到了兩年。在那段時間裡,毫無疑問,他擁有這些唱片。

臥室,所以我告訴他要照顧他們。“

所以,在達成《原始協議》的2年後,您要他“照顧”記錄,大概可以包括把他們帶回來。再次,在這一點上,儘管您毫無疑問地將它們存儲了2年,您仍然理解並接受它們屬於他。

”他想進出盒子把記錄拿出來並記錄在我家裡,但我說不,因為那會破壞我的生活,並且繼續下去。我們達成協議,如果我可以的話,他可以不定期地記錄下來獲得他們的所有權。”

因此,他的最初要求是輕鬆訪問記錄,以便他可以對其進行記錄,但是經過協商,您最終同意他只會得到更多在您方便的時間並且只有在您擁有記錄所有權的情況下,才能受限訪問記錄。

在這方面很容易與您站在一起-您似乎很慷慨地免費提供這些記錄的原始報價;您要求他來來去去不會造成中斷的請求似乎也很合理,而且他似乎確實在回頭達成一項口頭協議。但是看來您從朋友那裡輸了很多錢。

我接受這種存儲方式給您帶來的不便,但是您很難爭辯這種存儲方式當您免費進行2年的交易時,它本身在財務上就付出了任何代價。據我所知,給您帶來的唯一實際成本是擱置。

此外,您還沒有提及您的朋友是否已經設法通過此二級協議以來的最近5年。如果他沒有,那麼可以說您沒有堅持自己的立場。您是否在協議中包括“合理”的時間讓他完成任務?五年應該有足夠的時間,並且您的所有權取決於他對這些記錄的合理訪問,如果他沒有,那麼可以說該協議無效。

您的IPS問題是我怎麼能要求他遵守他的協議,以不取回他多年前給我的禮物而不會引起大的爭鬥?

我不認為您可以避免打架-如果您倆都對第二份協議的效力持相反的立場,那是不可以的。給你一些建議的話來陳述你的立場並沒有真正的幫助,因為你的朋友顯然有相反的立場。他已經不同意你了。

您最好的機會是突出您達成的第二個協議,並希望作為朋友他願意兌現。可能是他非常了解您所說的話,並認為這是不公平的。您將不得不對此進行討論,是構成一個合理的討論還是一場“戰鬥”,將取決於你們倆都如何處理。

我認為您對談判的看法很奇怪。 OP可能會澄清原始所有者是否曾提議在此時刪除記錄或只是想在方便時使用OP的房屋。如果OP *拒絕*讓他刪除記錄,而OO *拒絕*帶走記錄,則存在很大的區別...
@Spagirl這是一個觀點問題。 OP就是要執行第二份協議,這顯然是對他有利的-它給了他寶貴的稀有乙烯基收藏品。他很快說,明顯有利於他朋友的原始協議是不公平的,因為他的女友不喜歡周圍的記錄(儘管她可以把它們放在架子上很好)。如果他要實現“不爭辯”的目標,那麼他必須看到另一種觀點。
-1
BlackThorn
2018-04-19 02:45: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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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人捨棄禮物時,沒人喜歡它,尤其是這種禮物。花費在您身上的時間,精力和金錢上的花費,以及他的記錄上的花費,這使得這個特殊的問題變得很困難。您的朋友把您所有的東西都扔給您了這麼長時間,確實使您陷入困境,似乎(同意或不同意)這些東西屬於您(佔有權是法律的9/10)。不幸的是,這些都是過去的事,您無法更改,因此我們需要著眼於未來。在他眼中,這些記錄仍然屬於他,在情感和經濟上都非常有價值。讓他知道您對他們的依戀是因為您保留了他們這麼長時間。還要指出,您已經花了很長時間為他們騰出空間,他也不應該忽略這個事實。嘗試達成一項互惠互利的安排,即使這意味著您一無所獲。顯然他現在有不同的感覺。除非您要提出所有權的法律主張,否則最好不要理會這一事實,而忘記整個談話。關注當前情況,這就是您花費了大量時間和金錢(不要忘記為他的財產所佔用的空間租房)。現在嘗試互相了解,不要對他過去所說的太過迷戀。

要明確的是我並沒有尋求法律意見,我知道那是不允許的。問題是,要說的很麻煩,我決定退還給他,然後他可以聲稱缺少幾條記錄,並追隨我,除了這次他將是法律的9/10。如你所說,使我處於防御狀態。
“在他眼中,這些記錄屬於他”-考慮時間,個人動機和[記憶的運作方式],這非常重要(https://www.psychologytoday.com/us/blog/brain-sense/201307/記住從未發生過的事情)你們很有可能非常有信心地記住以兩種完全不同的方式發生的交易。
Peter
2018-04-20 11:13: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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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著眼於告訴您您的朋友對該收藏有某些道德/道德權利。但這不是您要的。

和您的朋友一起坐下,最好在像咖啡店這樣的中立地方。和他一起經歷時間表-不要指責和修飾。不要提及您購買的架子。目標是一次完成整個時間軸,而沒有任何引起論點的陳述。使用完全中立的語氣,甚至比您在問題中做的還要大。

最後指出,您感到這些是自[date]以來的記錄。告訴他您願意討論這個問題,但是您需要知道發生了什麼變化。

在隨後的討論中,您可以提出更多細節。如果他試圖說出自己的時間表,請集中精力不要打擾他。

請明確說明,您不會在討論中做出決定,而您將不得不對此沉迷。是為了防止情緒為您做出決定。

“請清楚您不會在討論中做出決定”-我不喜歡這樣。從原始所有者的角度來看,這聽起來像是OP在說“我尚未決定是否要竊取您的記錄”。
gnasher729
2018-04-20 00:58: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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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玩吧Judy法官:您即將成為前朋友的人購買了唱片。您沒有書面合同來支付您存儲它們的費用。實際上,沒有任何書面合同可以支付您存儲的費用。那是因為您提出免費存儲它們。哪個對您很友好,但沒有授予您該收藏集的任何權利。

您沒有書面記錄,記錄是您的。關於所有權的口頭讓步在我的書中接近敲詐。但是無論如何,您沒有任何書面內容。

除了返回它們,您別無選擇。如果您拒絕,則很容易被指控犯有盜竊罪。但這很可能最終會出庭。我認為您無法說服法院該收藏品屬於您。我沒有看到任何跡象表明您的朋友曾打算向您贈送禮物。在我看來,您似乎在嘗試利用朋友的位置並掌握他的唱片收藏。沒有大的爭鬥就不會結束。

他被賦予了選擇和接受他們的機會,他選擇不放棄自由意志。他選擇把它們給我。根據你的邏輯,如果他在50年後露面,我仍然沒有要求。當他把它們給我時,我為他們購買了家具,他親自在我家裡記錄下來。在我們設置了多年之後,他再也沒有提到我要他們回來。我讓他在家裡住了很長時間。我的房東和女友開始抱怨箱子了,所以我不得不做些話。
好吧,不,您不會提出索賠。如果訴諸法院,法官將說“請向我們顯示表明您為保存記錄而獲得報酬的合同”,並“向我們顯示表明您擁有記錄的收入的合同”。
我知道您是否不想再存儲記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您的朋友不能存儲這些記錄,他應該在報紙上放一個廣告並出售該收藏。
English Student
2018-04-23 22:57: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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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外部以情感分離的第三方的身份查看它,對我來說很明顯,唱片收藏屬於(悲傷但真實的)屬於您的朋友,因為您沒有從他那裡購買唱片,並且他顯然不記得給予作為禮物送給您,並且仍然認為您是看守,這就是為什麼

現在他說他想來我家並親自整理所有東西以及我在此期間可能得到的任何東西像壁畫,藝術品,書桌等之類的動作。

唱片屬於他的事實使您在這件事上處於明顯的劣勢,儘管您的朋友非常幸運

因此,請他優雅地對我說:我不是說服他放棄對收藏的所有權,而是說服他讓您繼續使用該收藏。記錄的方式與您多年來存儲它們的方式相同,使他可以隨時訪問它們。

如果您更關心將 音樂資料 永久保存在該收藏集中(我會擔心的是,看到光盤沒有(不屬於我),特別是如果您認為他將來可能會出售光盤而沒有與您協商,那麼您可以考慮請朋友允許您錄製所有內容或僅錄製選定的光盤,無論是黑膠唱片還是數字文件,這是您的精神權利,即當他可能會丟失所有藏品時,保存了他的藏品。只要您願意不對記錄的所有權提出異議,這是您的朋友可能會輕易同意的一種折衷解決方案。

與您的朋友進行平靜,友好和中性的討論可以幫助您理解他的觀點並傳達您的觀點,而無需任何一方的情感指責,以便你們兩個可以成為朋友,並提出雙方滿意的解決方案。

Peter Abolins
2018-04-19 12:14: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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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從此次交易中獲得了任何好處嗎?您提到您最初提供存儲記錄是因為它可以實現您成為世界一流DJ的夢想。

如果您確實從成為這個備受追捧的收藏的策展人中受益匪淺,

複雜的是紳士的同意記錄屬於您,因為您一直在存儲它們。如上所述,任何涉及貴重物品的協議都應正式批准,以免造成麻煩。

這個問題實際上歸結為您是否要保留記錄。 。丟失收藏品會損害您的聲譽或夢想嗎?如果沒有,那麼您可以退還它們,讓他的業力解決收回禮物的完整性問題。

我已經將記錄保存了七年,正如我們五年前所討論的那樣。 ,從技術上來說,他們現在屬於我。儘管我會照顧這些記錄,但相信它們是我的,這意味著我花了更多的精力和金錢來確保它們都妥善存放並保持良好狀態。坦率地說,您要求將所有記錄退還給您的請求有點令人震驚,但是,即使您同意我們的要求,儘管我們同意,但我還是會的。

我個人不會因為失去唱片收藏而失去朋友。但是,我確實認為他需要意識到,將記錄作為您的記錄五年後再進行查詢並要求將它們退還是不可行的。

問題是,我們也說過很頭疼,我決定把它們還給他,然後他可以聲稱丟失了幾條記錄,並為此而追隨我...

如果確實丟失了幾條記錄,那就是一個不同的問題,如果您決定將記錄集合退還給他,您將與他一起提出。實際上,他不能對交易小打小鬧,因為如果您一開始沒有願意照顧這個收藏,那麼它可能生存不到7年。

這似乎並不意味著他永遠與唱片分開。如果他現在是您的記錄,他為什麼要請您照顧它們,為什麼要幫助您將它們全部設置在架子上?

Awesome
2018-04-19 09:34: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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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類似情況下的經驗(室友將財物留在後面)表明,如果需要,您應該保留記錄。除非您將以前的所有者視為朋友。在這種情況下,只需計算7年的恆溫存儲成本即可。告訴他是否需要記錄,他必須支付存儲和相關費用。

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答案,因為它是對雙方均公平的解決方案,而且根據我的經驗,這是仲裁此類案件的途徑。在沒有書面文件的情況下,口頭協議是有效的。

如果任何一方均未提供所有權的書面證明,也未曾犯罪,則實際擁有該物品的人為合法所有人。

嘿,謝謝你的回答!您能確切解釋一下為什麼您認為這是個好主意嗎?您為什麼說要採取這種行動?這個答案背後的思考過程是什麼?就目前而言,這實際上是一個“嘗試一下!”回答。我們[require](https://interpersonal.meta.stackexchange.com/a/191/31)答案提供了某種解釋,說明他們為何提出此解決方案,但不幸的是,目前尚未出現該答案要做到這一點。
您能解釋一下,如果沒有合同說存儲不是免費的,發布者將如何收取存儲費用?您能解釋一下如果警察因盜竊而將他逮捕的話,海報應該怎麼做?這是一種明顯的可能性,因為他絕對沒有對記錄的有效法律主張。
他確實有法律要求。在沒有書面文件的情況下,口頭協議有效。而且,任何一方都不能證明記錄屬於他。在這種情況下,擁有物品的人就是所有者。
本網站的評論並不能保證會一直存在。請[編輯]您的問題,以包括所有相關信息。
*****我在原始帖子中添加了更多內容,以使某些內容標有******
太棒了:“擁有這些物品的人就是所有者”。也許在幼兒園,但不是在現實世界中。
如果雙方都斷言這些物品屬於他,並且沒有辦法證明與眾不同,則擁有的是法定所有人。如果我的鄰居說:“那把鏟子屬於我。你是藉來的。”我說:“不,我沒有。它屬於我。”如果警察介入其中,並且沒有提供進一步的證據,則該證據屬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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