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高功能自閉症女兒因打一個較小的孩子(我女兒的年齡最大;每個人都比她小)而被夏令營停職。當時我同意安撫另一個孩子的老師和父母。
背景:那天晚上我跟女兒說話時,發現她被安置在一個這種情況觸發了她最強烈的感覺問題,並且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兩種技能:在壓力下進行口頭表達和社交情感技能。她曾多次嘗試讓孩子在吃飯時從臉上脫身,但這個孩子還很小,沒有理會我女兒離開她私人空間的要求。
儘管老師多年來一直知道我的女兒自閉症且有局限性,但他們看到了這種情況並沒有進行干預。我的女兒通常通過離開不舒服的環境來調節自己。他們在這裡進行實地考察,她被困在密閉的地區。
我覺得這件事對我的女兒非常不公平,非常傷害,因為她充分意識到自己的舉動足以使她感到羞恥她在發展上無法阻止,儘管起初她(用她的話)做出了適當發展的嘗試。但是,另一個孩子堅持下來,直到我的溢出並被擊中為止。
需要注意的是,打孔並不是很難,因為事件報告明確指出沒有腫脹,發紅,瘀傷。或擦傷,所以這並不像她積極地哄騙孩子一樣。這是一個防禦行動。
問題:我應該如何與她的老師進行交流,以使她在緊張的社會環境中仍然需要他們的幫助?我根本不想與他們對抗,因為這些人也在課後照顧她,而且我負擔不起“帶球回家”的權利,但我想讓他們知道他們讓我的女兒失望了在受到騷擾時就向她求助,並且他們掩蓋了真正的發育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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